◎ 規律演練各項緊急狀況與處理方法如:地震、火災、暴力事件等。
◎ 暴力攻擊(自傷、傷人):已經明顯造成傷害,且無法安撫其情緒者。
1. 隔離其他病患、持續安撫情緒、尋求支援(119)、精神科緊急醫療
(送至個案熟悉之醫療院所)或簽定之醫療支援機構。
2. 若已有明顯外傷或吞服不明物品:緊急送鄰近署立台北醫院。
3. 一般言語暴力、輕微肢體衝突或情緒激躁:隔離肇事者到單獨保護性
空間,安撫情緒說明隔離原因,並定時探視,等情緒平穩再與大家互
動。
住民突發性緊急醫療及異常事件
◎ 規律演練各項緊急狀況與處理方法如:地震、火災、暴力事件等。
◎ 暴力攻擊(自傷、傷人):已經明顯造成傷害,且無法安撫其情緒者。
1. 隔離其他病患、持續安撫情緒、尋求支援(119)、精神科緊急醫療
(送至個案熟悉之醫療院所)或簽定之醫療支援機構。
2. 若已有明顯外傷或吞服不明物品:緊急送鄰近署立台北醫院。
3. 一般言語暴力、輕微肢體衝突或情緒激躁:隔離肇事者到單獨保護性
空間,安撫情緒說明隔離原因,並定時探視,等情緒平穩再與大家互
動。
住民突發性緊急醫療及異常事件